2019年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训练题一

    发表时间:2018-8-14 10:23:19 编辑:he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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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材料】

      某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为上海某金融公司,施工单位为江苏某建筑工程公司,本工程的工程师为林某。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施工单位认为应当提出索赔的事件,于是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程师林某递交了索赔报告,并提交了相关证明文件。

      本工程的原合同总价为8681.76万元,原合同工期为12个月。

      【问题】

      1.本工程的工程师林某的索赔管理任务有哪些?

      2.本工程的工程师林某应当本着哪些原则进行索赔管理?

      3.本工程的施工单位在索赔中可以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4.经调查,该索赔事件增加了工程量,确认额外增加的工程量的价格为723.48万元。根据比例计算法确定工期索赔值。试说明比例计算法不适用于哪些事件的索赔。

      【参考答案】

      1.本工程的工程师林某的索赔管理任务包括:

      (1)预测和分析导致索赔的原因和可能性;

      (2)通过有效地合同管理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

      (3)公平合理地处理和解决索赔。

      2.本工程的工程师林某应当本着以下原则进行索赔管理:

      (1)公平合理地处理索赔;

      (2)及时作出决定和处理索赔;

      (3) 尽可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

      (4)诚实信用。

      3.本工程的施工单位在索赔中可以提供的证据包括:

      (1)合同文件中的条款约定;

      (2)经工程师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

      (3)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往来函件;

      (4)施工现场记录;

      (5)施工会议记录;

      (6)工程照片;

      (7)工程师发布的各种书面指令;

      (8)中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单证;

      (9)检查和试验记录;

      (10)汇率变化表;

      (11)各类财务凭证。

      4.本工程的原合同总价为8681.76万元,原合同工期为12个月,额外增加的工程量的价格为723.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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