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真题答案与解析

发表时间:2016-5-28 9:21:37 编辑:chenxiang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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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真题答案与解析

  【第二题:背景资料】
  某工程,实施工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一批工程材料进场后,施工单位审查了材料供应商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按规定进行了检验,确认材料合格后,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在《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中签署意见后,连同质量证明文件一起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事件2:工程开工后不久,施工项目经理与施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离职,致使施工现场的实际管理工作由项目副经理负责。
  事件3: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材料时发现,其《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附件仅附有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类似工程业绩,随即要求施工 单位补充报送分包单位的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事件4:施工单位编制了高大模板工程地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审核后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即交由施工单位实施。施工过程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巡视发现,施工单位未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且存在安全事故隐患,便立刻报告了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随即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施工单位解释:为保证施工工期,调整了原专项施工方案中确定的施工顺序,保证不存在安全问题。总监理工程师现场察看后认可施工单位的解释,故未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整改措施。结果,由上述隐患导致发生了安全事故。

  【问题】
  1、指出事件1中施工单位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2、针对事件2,项目监理机构和建设单位应如何处置?
  3、事件3中,施工单位还应补充报送分包单位的哪些资格证明材料?
  4、指出事件4中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答案】

  1、事件1中不妥之处: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在《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中签署意见后,连同质量证明文件一起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正确做法为: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到货验收后,还应有施工单位自检合格证明资料。应由项目经理在《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中签字,施工项目经理部盖章,并连同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清单、质量证明文件、自检结果作为附件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2、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通知承包单位更换项目经理,施工单位应该派遣具有同等资质、履历与能力的项目经理,并经过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正式进入现场开展工作。

  3、对分包单位资格审核还应包括以下内容: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分包合同。

  4、不妥之处1:施工单位编制了高大模板工程地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审核后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即交由施工单位实施不妥。
  正确做法为:专项施工方案应当报送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才能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专项施工方案,符合要求的,应当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不妥之处2:总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不妥。
  正确做法为:项目监理机构应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
  不妥之处3:总监理工程师未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整改措施不妥。
  正确做法为:专项施工方案需要调整时,施工单位应按程序重新提交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即施工单位整改方案后应当报送施工单位技术部门,再次经过专家论证,审查,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才能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专项施工方案,符合要求的,应当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专项施工方案经过重新审查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六题:背景资料】
  某工程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分部分项工程费合计28150万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可计量措施项目费4500万元,其他项目费150万元,规费123万元,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为3%(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与可计量的措施项目费为计算基数),企业管理费费率为20%,利润率为5%,综合税率为3.48%(按营业税计算),人工费80元/工日,吊车使用费3000元/台班。该工程定额工期为50个月。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施工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施工工期为38个月,并明确可以增加赶工费用。
  事件2:土方开挖时遇到未探明的古墓,项目监理机构下达了工程暂停令,当地文物保护部门随即进驻施工现场开展考古工作。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如下费用补偿申请:① 基坑围护工程损失33万元;②工程暂停导致施工机械闲置费用5.7万元; ③受文物保护部门委托进行土方挖掘与清理工作产生的人工和机械费用7.8万元。
  事件3: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提出某分项工程变更,由此增加用工180工日、吊车12台班、材料费16万元,夜间施工增加费8万元,设备保护费3.5万元。
  事件4:因工程材料占用施工场地,致使原计划均需使用吊车作业的A、B两项工作的间隔时间由原定的3天增至8天,为此,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补偿5个吊车台班窝工费用的申请。

  【问题】
  1、计算该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和签约合同价。
  2、事件1中,施工单位是否可以提出增加赶工费用?说明理由,赶工费用应由哪几部分构成?
  3、逐项指出事件2中发生的费用是否应给予补偿并说明理由,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费用补偿总额是多少万元?
  4、针对事件3,计算因工程变更增加的分项工程费用。
  5、事件4中,项目监理机构是否应批准施工单位的费用补偿申请?说明理由。

  【答案】

  1、安全文明施工费=(28150+4500)×3%=979.5万元;
  签约合同价=(28150+4500+979.5+150+123)×(1+3.48%)=35082.307万元。

  2、事件1中,施工单位可以提出增加赶工费用。
  理由:工程发包时,招标人应当依据相关工程的工期定额合理计算工期,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20%,将其量化。超过者,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赶工费用。(50-38)/50×100%=24%>20%,所以施工单位可以提出增加赶工费用。
  赶工费用主要包括:(1)人工费的增加,例如新增加投入人工的报酬,不经济使用人工的补贴等;(2)材料费的增加,例如可能造成不经济使用材料而损耗过大,材料提前交货可能增加的费用、材料运输费的增加等;(3)机械费的增加,例如可能增加机械设备投入,不经济地使用机械等。

  3、①应给予费用补偿,由于未探明古墓原因而导致基坑围护工程损失,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②应给予费用补偿,由于未探明古墓原因而导致施工机械闲置,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③不应给予费用补偿,由于受文物保护部门委托进行土方挖掘与清理工作,所以相关的人工与机械费用应由文物保护部门承担。
  费用补偿总额=33+5.7=38.7万元。

  4、因工程变更增加的分项工程费用=(180×80+12×3000+160000)/10000×(1+20%)×(1+5%)+8+3.5=38.01万元。

  5、事件4中,项目监理机构不应批准施工单位的费用补偿申请。
  理由:当工程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后,工程材料的堆放、保管、以及场内运输都应由施工单位承担。所以工程材料堆放不合理,应该是施工单位的责任,监理单位不应批准费用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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