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提高练习(8)

    发表时间:2018-11-24 17:26:05 编辑:he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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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材料】

    某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为上海某金融公司,施工单位为江苏某建筑工程公司,本工程的工程师为林某。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施工单位认为应当提出索赔的事件,于是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程师林某递交了索赔报告,并提交了相关证明文件。

    本工程的原合同总价为8681.76万元,原合同工期为12个月。

    【问题】

    1.本工程的工程师林某的索赔管理任务有哪些?

    2.本工程的工程师林某应当本着哪些原则进行索赔管理?

    3.本工程的施工单位在索赔中可以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4.经调查,该索赔事件增加了工程量,确认额外增加的工程量的价格为723.48万元。根据比例计算法确定工期索赔值。试说明比例计算法不适用于哪些事件的索赔。

    【参考答案】

    1.本工程的工程师林某的索赔管理任务包括:

    (1)预测和分析导致索赔的原因和可能性;

    (2)通过有效地合同管理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

    (3)公平合理地处理和解决索赔。

    2.本工程的工程师林某应当本着以下原则进行索赔管理:

    (1)公平合理地处理索赔;

    (2)及时作出决定和处理索赔;

    (3) 尽可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

    (4)诚实信用。

    3.本工程的施工单位在索赔中可以提供的证据包括:

    (1)合同文件中的条款约定;

    (2)经工程师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

    (3)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往来函件;

    (4)施工现场记录;

    (5)施工会议记录;

    (6)工程照片;

    (7)工程师发布的各种书面指令;

    (8)中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单证;

    (9)检查和试验记录;

    (10)汇率变化表;

    (11)各类财务凭证。

    4.本工程的原合同总价为8681.76万元,原合同工期为12个月,额外增加的工程量的价格为723.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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