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化工厂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有哪些?

    发表时间:2019-3-25 9:09:02 编辑:luopiaop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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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1响水化工企业爆炸事故,是2019年3月21日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化工园区内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的爆炸事故。

      2019年3月22日7时,响水化工厂爆炸事故死亡人数已升至47人 ,危重32人,重伤90人,还有部分群众不同程度受伤,当地共接收医治伤员640名。

      事故伤亡

      2019年3月21日17时,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消防救援通报,到场消防救援力量已救出12名受伤人员。

      2019年3月21日19时,确认事故已造成死亡6人,重伤30人,另有部分群众不同程度轻伤。

      2019年3月22日3时,确认事故已造成死亡12人;

      截止3月22日7时,事故造成44人死亡,危重32人,重伤58人。

      2019年3月22日7时,响水化工厂爆炸事故死亡人数已升至44人,危重32人,重伤58人,还有部分群众不同程度受伤,当地共接收医治伤员640名。

      2019年3月22日上午,响水化工厂爆炸事故已造成47人遇难、90人重伤,另有部分群众不同程度受伤。

      很明显,此次事故为特别重大事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

      正赴国外访问途中的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江苏省和有关部门全力抢险救援,搜救被困人员,及时救治伤员,做好善后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强监测预警,防控发生环境污染,严防发生次生灾害。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舆情引导。习近平强调,近期一些地方接连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批示,要科学有效做好搜救工作,全力以赴救治受伤人员,最大程度减少伤亡,采取有力措施控制危险源,注意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应急管理部督促各地进一步排查并消除危化品等重点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夯实各环节责任。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分析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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