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征求意见稿)安监总厅人事函〔2018〕58号

发表时间:2018-3-24 15:22:56 编辑:chenxiang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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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征求《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安监总厅人事函〔2018〕58号。培训报名热线400-0086-044,010-85368044。

  安监总厅人事函〔2018〕58号附件2

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征求意见稿)

二0一八年三月

考试说明

  一、考试目的
  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是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安全发展需要,提高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客观评价初级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考试性质
  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是一项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要求,组织命题和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助理)。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三、考试方式
  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闭卷笔试,在答题卡或试卷上作答。
  四、考试科目
  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实务》两个科目。
  五、试卷结构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实务》两个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分别为120分钟、150分钟,试题题型建议采用客观题和主观题。客观题包括单项和多项选择题,主观题包括简答题、辨析题和案例分析题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在考试大纲范围内自主选择确定考试内容,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有关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标准的考试内容所占分值比例以不超过30%为宜。各地在执行考试大纲过程中若有问题和建议,请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反映,以便不断补充和完善考试内容,增强考试大纲的科学性、指导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目 录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一、考试目的 ........................................................1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1

安全生产实务

  一、考试目的 ......................................................4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4
  (一)安全生产管理 ..............................................4
  (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 5
  (三)专业安全技术 ................................................6
  (四)案例分析 .....................................................9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一、考试目的
  考查专业技术人员应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从事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内容。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熟悉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熟悉安全生产的基本规定,分析、解决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问题,熟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与人员的职责、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了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熟悉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规定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方面的规定,熟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熟悉矿山安全生产的基本规定,分析、解决矿山建设、开采的安全保障和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熟悉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熟悉消防工作的基本规定,分析、解决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预防、消防组织建设和灭火救援等方面的问题,熟悉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熟悉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有关要求;熟悉劳动合同制度中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了解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了解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规定,熟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在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与救援等方面的职责,了解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了解安全生产犯罪的罪名及应承担的刑事责任,了解生产安全的犯罪主体,了解相关定罪标准。
  (八)《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使用有毒有害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分析、解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行政许可、工伤保险、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等相关问题。熟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规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等;了解相关行政执法主体的职权;熟悉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九)《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熟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等方面的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熟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程序;《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熟悉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针对事故隐患,确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熟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方面的要求;《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熟悉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处置方面的有关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熟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和复审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十)根据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熟悉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十一)根据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性标准,针对不同作业活动,选用和执行相关标准。

安全生产实务

  一、考试目的
  考查本专业技术人员综合应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有关规定,以及安全生产管理、技术的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和解决危害辨识与评价、事故预防与控制、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安全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安全生产管理
  1.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结合安全生产实际,拟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起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2.根据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检查,参与实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选用和管理劳动防护用品及各类消防器材,指导和协调各生产环节安全生产工作。
  3.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工艺、主要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和安全管理等动态变化情况,辨识作业场所及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编制对策措施。
  4.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实际情况,辨识生产场所和储存区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完成申报工作,编制对策
  措施。
  5.依据有关法规标准,掌握动火、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存在的主要风险及作业许可(审批)要求。
  6.针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潜在的危险,参与编制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演练和效果评价工作。
  7.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实际状况,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8.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界定事故的等级。
  9.根据生产安全事故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和伤害方式等特点,界定伤亡事故类型,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
  10.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点,参与和配合事故调查,制定轻伤事故调查程序,编写轻伤事故调查报告。
  11.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实际情况,分析事故责任类型,编制事故防范措施,分析、排查、整改事故隐患。
  (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1.熟悉机械、电气的危险因素及其伤害与事故类别,编制相应的事故预防措施。
  2.针对不同物质材料不同类型的火灾,确定相应的防火措施和扑救方法;编制电气设备、粉尘、民用爆破物品和烟花爆竹的防爆措施。
  3.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及技术措施、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及其使用要求,以及特种设备事故的预防、控制和应急措施。
  4.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选用相应的包装与储运方法,以及泄漏控制、火灾控制和销毁处置的措施。根据危险化学品对人体危害的特性,选用适当的防护措施与现场抢救方法。
  5.根据相关安全标准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开展风险分析,编制作业安全防范措施。
  (三)专业安全技术
  1.煤矿安全技术
  (1)根据煤矿开采要求,运用煤矿安全开采理论和矿井方法,辨识和分析煤矿设计、开拓、采掘等工程存在的危险因素的能力。
  (2)根据煤矿通风和瓦斯条件,分析煤矿通风系统的安全性,提出防尘和设备设施合理化建议。根据矿井瓦斯涌出特征,提出选用预测预报仪器、设备的要求,分析掘进、回采工作面等作业场所的危险性。提出实施防治瓦斯爆炸、煤与瓦斯突出等事故的合理化建议。
  (3)根据煤矿发火和涌水特点,辨识井下矿山火灾和突水存在的危险,协助进行火灾、水灾监测、早期预测预报和有关管理等工作。
  (4)根据煤矿粉尘和地压灾害分布特点,协助制定粉尘浓度、地压灾害监测、控制等技术方案的工作,提出防治粉尘和地压灾害的合理化建议。
  (5)根据煤矿露天矿特点,辨识和分析剥离、穿孔、爆破、采装等作业过程中危险因素的能力,实施预防边坡灾害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
  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技术
  (1)根据地下开采矿山采矿方法的特点及适用条件,掌握地下开采地压灾害、水灾、火灾、提升运输危害等灾害的类型,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根据露天开采矿山台阶要素要求。掌握露天开采穿孔、爆破、铲装、运输、排土等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害类型和特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3)根据尾矿库筑坝方法及适用条件,尾矿库排洪设施要求,掌握尾矿库灾害类型和特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3.化工安全技术
  (1)运用化工安全技术知识和相关标准,了解基本的化工安全生产特点和管理知识;了解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危害性;掌握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方法;了解化工工艺及相关设备设施基础知识。
  (2)运用化工安全技术知识和相关标准,掌握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监督管理技能,从风险分析、作业方案编制、作业人员资质、作业机具可靠性、作业人员个体防护装备、气体分析、作业过程监护、作业过程应急处置、作业许可签发等方面,指导有关人员落实特殊作业安全要求。
  (3)运用化工安全技术知识和相关标准,掌握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包装、储存、装卸、运输安全技术要求,能够对包装、储存、装卸、运输作业中的风险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防范措施;了解其他化学品包装、储存、装卸、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技术要求。
  4.金属冶炼安全技术
  (1)根据冶金和有色金属(烧结球团、焦化、炼铁、炼钢、轧钢、煤气、冶金企业常用气体、铝冶炼、重金属及其它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力加工等)的生产工艺特点,辨识、分析其生产运行、设备检修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
  (2)辨识、分析冶金和有色金属行业高温熔融金属生产过程中的重大风险,运用相关安全标准,编制相应的事故预防措施。
  (3)根据冶金和有色金属行业储存、输送的危险化学品特性,辨识、评估、分析重大危险源,编制相应的事故预防措施与现场应急预案。
  5.建筑施工安全技术
  (1)开展建筑施工场所土方工程、模板工程、建筑构(配)件及设备吊装工程、拆除工程、脚手架工程和高处作业等安全检查,查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根据辨识建筑施工机械的危险、有害的部位,选用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针对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特点,编制安全用电措施。针对建筑施工现场建筑材料防火安全要求,编制防火防爆措施。
  6. 道路运输安全技术
  (1)根据道路旅客运输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特点,运用客运驾驶人和车辆技术状况及动态监控、运输经营行为等方面的安全技术,针对不同道路旅客运输各环节的危害类型,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根据道路货物运输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特点,运用运输车辆及装备的安全技术,进行货物运输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根据道路旅客及货物运输站场作业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特点,运用汽车客运站安全技术,查堵危险品,对客车进行安全检查;运用货运站场货物存储及堆放基本安全技术,对货运站场超限超载,装卸国家禁运和限运物品,以及出站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7.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技术
  除以上煤矿安全技术、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技术、化工安全技术、金属冶炼安全技术、建筑施工安全技术、道路运输安全技术外的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技术。运用相关知识,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
  (四)案例分析
  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应用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理论、知识和方法,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分析辨识作业场所危险、有害因素和重大危险源,排查事故隐患,提出相应的控制和整改措施;参与编制各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出培训和演练方案;开展轻伤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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