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4-6-30 15:57:08 编辑:chenxiang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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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兵团注册安全工程师免考条件[国人部发[2003]13号]
2014年兵团注册安全工程师免考条件根据国人部发[2003]13号通知中关于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免考条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第六条规定说明,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免考条件安排如下: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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