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注安工程师生产法律知识基础辅导:煤矿安全监察员资格条件

发表时间:2015-11-13 14:38:59 编辑:chenxiangjun

字号:T|T

2016年注安工程师生产法律知识基础辅导:煤矿安全监察员资格条件。更多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信息、名师课程购买等可直接联系400-0086-044,010-85368044。

煤矿安全监察员资格条件

  煤矿安全监察员是具体负责煤矿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国家公务人员。煤矿安全监察员的素质对其能否秉公执法关系极大。《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十条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设煤矿安全监察员。煤矿安全监察员应当公道、正派,熟悉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并经考试录用。2000年12月29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矿安全监察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煤矿安全监察员任职的5项条件,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任命:
  (1)热爱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熟悉国家有关煤矿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
  (2)熟悉煤矿安全监察业务,具有煤矿安全方面的专业知识。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符合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规定的工作经历和年龄要求。
  (5)身体健康,适应煤矿安全监察工作需要。

  相关推荐一:安全工程师考试练习试题汇总
  相关推荐二:2016年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相关推荐三:2016年安全工程师考试培训视频试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