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法律知识重点整理:第六章

发表时间:2019-5-28 10:26:34 编辑:luopiaop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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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暂缺

  第二节暂缺

  第三节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第四节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规定

  1、特种作业的特点:独立性、危险性、特殊性。

  2、特种作业人员条件:①年满18周岁;②经社区或是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健康的;③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④⑤。对于危险化学品是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考核方式:

  4、考试程序:收到申请60日内组织考试;允许不考1次;考核发证机关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

  5、有效期:有效期为6年;遗失的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6、3年复审一次,超过10年的,6年复审一次;期满60日内申请复审;考核发证机关20日内完成复审工作;复审安全培训不小于8小时。

  7、离岗6个月需要实际操作考试合格才能上岗。

  8、跨省作业的;接受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9、未建立特种作业档案的,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10、未使用特种作业证书的,责令限期改正,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11、经营单位非法印制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处1-3万元以下的罚款。

  12、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的,给予警告,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13、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的,给予警告,处2000元-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节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劳动用品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

  3、缺

  4、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5、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特种防护劳动用品须经本单位安全生产技术部门或者安全管理人员检查验收。

  6、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了界定:限期整改、停产整顿、5万元以下罚款。

  7、检测机构: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单处或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节暂缺

  第六节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1、职业病申报机关:生产经营单位向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中央企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申报。

  2、职业危害申报内容:①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②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③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种类、数量和强度情况;④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⑤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⑥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⑦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3、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竣工验收30日内进行申报。

  4、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的,在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5、生产经营单位名称、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变化的,在变化之日起15日内申报。

  6、县级以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建立……档案,档案应该包括: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因为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行业及地区分布、接触人数、防护设施的配备,职业卫生管理状况。

  7、生产经营单位未及时、如实申报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5万罚款。

  8、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3以下的万罚款。

  第七节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1、《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不适用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临时性建设活动。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机构承担本辖区的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

  3、施工单位的消防责任: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教育培训,落实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在建工程验收前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等完好。

  4、需要设计审核和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申请消防验收的

  建筑总面积大于2万㎡的体育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建筑总面积大于1.5万㎡的航站楼、候车室。

  建筑总面积大于1万㎡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的影院、图书馆、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馆、门诊楼、大学。

  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的托儿所、福利院、中小学。

  建筑总面积大于500㎡的歌舞厅、网吧、茶馆、咖啡厅。

  5、建筑面积大于4万平方米和高度超过50米的公共建筑。

  6、消防设计审核程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自受理设计审核之日起20日内出具书面审核意见。特殊工程自受理5日内报送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专家评审。收到材料30日内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召开专家评审会,专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人数不少于7人,在评审会后5日内将专家评审意见书报送申请机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7、申请消防验收的材料:①消防验收申报表;②工程竣工验收报告;③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④有防火性能要求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⑤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⑥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⑦其他。

  8、消防验收程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

  9、申报备案:建设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通过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的“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进行备案。

  10、备案抽查:被抽查到的单位自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日内按照备案项目提供资料。收到备案材料30日内,制作检查记录,并公示。

  11、抽查比例:对人员密集的建设工程抽查比例不应低于50%。

  12、接到举报3日内组织人员审核。

  13、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发现消防设计不合格的,应当5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