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港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3月12日至18日

发表时间:2021-3-12 11:31:02 编辑:luopiaop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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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1年广西二级建造师考试考务工作的公告2021年贵港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安排在2021年3月12日上午8:00至2021年3月18日下午17:00。具体通知如下:

  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21年3月12日上午8:00至2021年3月18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不允许修改报名信息、退费。

  报名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及早完成用户注册,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仔细了解本次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

  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一)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1.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承诺本人已经知晓报考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2.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核查与监管

  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与监管,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运用多种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考试组织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承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不实承诺的处理

  1.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