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淮安市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1-31 9:07:20 编辑:chenxiang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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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淮安市二级建造师考试考务通知-关于做好淮安市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培训热线:400-0086-044,010-85368044。

关于做好淮安市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4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淮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市建设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参与。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会同市建设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部门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终审工作。

  二、时间安排与考点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6月2日、3日。

考 试 时 间

62

上午

0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

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3

上午

0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考试原则上在本市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6个专业,试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二)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四)原“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即增项考试)不再单独列项,并入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名称为“增报专业”,请报考人员在选择专业时注意区分。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报《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的另一专业参加考试(即参加1个科目考试),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已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增报专业。
  (三)报考条件中的专业要求,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3)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他学历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四)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内如有不合格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报考人员可以更改专业并按老考生进行处理,保留原档案号,《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在成绩有效期内成绩继续有效;成绩有效期内《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已合格的考生,成绩有效期内不得更改报考专业。
  (五)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五、报名组织
  (一)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全省统一网上报名,全省统一网上报名网址:(http://139.129.105.49/tip/),或通过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登陆报名服务平台。
  (三)我市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1月26日-2月7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月12日。特别提醒:本次考试淮安市新考生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网上缴费的方式,新考生必须待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支付报名费用。请通过现场资格初审的考生务必于上述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1.新考生(指2018年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者、报考“二建增报专业”的人员),采取先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再现场资格审核,最后网上支付的形式。
  2.老考生(指2017年已报名且资格审核合格并成功缴费的考生,其中不含报二建增报专业人员),直接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和网上支付,无需现场资格审核,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
  (四)全省统一网报档案库包含2017年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
  (五)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考生报名考试地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重要报名信息务必准确、详细填写,打印报名表后,信息无法修改。联系电话请务必填写考生本人手机号码且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本人填写错误或者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联系、贻误报考等情况,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以及报考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至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
  新考生(含报考增报专业考生)现场审核时间:2018年2月5日-8日四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审核地点:淮安市创业指导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大治路22号)。

  1.首次报考二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不含报考增报专业考生)办理资格审核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2018年度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毕业工作后自考/函授/网络教育等取得了更高学历的,资格审核时需同时提供前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内容及格式见附件1),若报名表上已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则无需提供;
  (5)中专及以下学历(包括初中、技校、高中、中专等)须提供社保缴费记录单(社保中心出具并盖章),姓名及工作单位必须与报名表上所填信息一致,缴费年限须与施工管理工作年限一致,社保缴费记录单上的工作单位须与报名所填单位一致。其他学历备查社保缴费记录单。
  2.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2018年度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需复印证书内第一、二页)。
  新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七)新考生(含报考增报专业考生)现场审核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委托人需签订委托书(见附件2),受托人携带齐全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即可。
  (八)对于2017年参加过考试的报考人员(增报专业报考人员除外),报名时只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考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再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九)5月28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相应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收费事宜
  (一)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5〕232号、苏财综〔2005〕94号)精神,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考生如需领取通用发票(即发票抬头为考生),可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到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政务服务中心E区23号窗口领取,数量或金额较大的请提前电话联系:83888293;如需开具具体姓名或者工作单位的发票,则需至淮安市大治路24号四楼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办理,联系电话83645602。如有特殊情况,考生还可选择先预留开票内容等信息,我们稍后为您采用“邮资到付”的方式寄送发票。

  七、教材征订
  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版)命题。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请报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自行购买。

  八、咨询电话
  12333、83342208。
  附件:1.2018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业务工作证明
  2.资格审核委托书
  3.专业对照表(略)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1月24日

  附件1

2018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业务
  工作证明

  我单位   同志工作已满  (大写)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已满   (大写)年,同意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特此证明。
  我单位保证所有资料真实有效,有据可查。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资格审核委托书

  委托人:  身份证号:   电话:
  受托人:  身份证号:   电话:
  因本人在外地,不便前往办理   考试资格审核手续,特全权委托为我的合法代理人,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提交的相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字:
  时 间:  年   月   日

  附件:受托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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