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吉林二级建造师考试考生须知

发表时间:2019-3-7 16:31:08 编辑:he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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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须知

1、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根据国家人社部令第31号,视违纪情节给予考试作弊考生取消当次该科目或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通报本人所在单位。考生必须关闭手机,发现手机或作弊通讯工具,无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将试题内容进行抄录、复制和传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2、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考前30分钟内凭准考证和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开考后不得入场。考生不得篡改《准考证》的任何信息,入场后在“考生座次表”上签到后,对号入座,并将两证放在课桌右上角备查。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退场。

4、考生应携带本次考试文件中规定的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应试用品,严禁将电子记事本、照相设备、通讯设备、书籍、资料等违规物品带入座位,开考后不得传递任何物品,否则按违纪处理。

5、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首先在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上规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涂)本人所在单位、姓名、准考证号、科目代码和试卷代码等。主观题用钢笔或签字笔在规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客观题用2B铅笔填涂作答,否则所答试题无效。卷面做标记或未按规定用笔作答的成绩一律按无效处理。

6、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试卷字迹模糊或答题卡、答题纸有缺损、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自觉保持考场安静,禁止吸烟。

7、考试结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和草稿纸反扣在桌面上,交监考人员验收。在监考人员指挥下,考生统一退场。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8、尊重监考人员,服从考试管理,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干扰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更不得以检查证件、查处考场作弊等工作影响本人考试为由无理取闹。对无理取闹、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秩序,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打击报复考试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考生发现考试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参与考场内外串通作弊,可直接到本考点考务室举报。

10、成绩查询及考后资格审核:考试成绩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预合格考生,请按照考后资格审核公告,按时按规参加考后资格审核,未按要求进行考后资格审核的,取消全部考试科目成绩,不予核发证书。考后资格审核公告发布网站为吉林省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