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0-5-7 15:19:20 编辑:luopiaop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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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鲁建注册字[2019]1号)》有关规定,经审核,44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10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现在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公示人员进行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西四路119号
淄博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住建局G028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