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9-12-12 15:21:41 编辑:luopiaop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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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省住建厅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12月9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所持有的二级建造师临时职业证书和执业印章自动作废。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20年3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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