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领取公告

    发表时间:2017-3-9 9:12:04 编辑:su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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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领取公告:根据天津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领取公告说明,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服务大厅领取证书(合格证明)。更多关于二级建造师考试信息请登录http://www.youeclass.com/查看,或咨询QQ:613950154。

    关于2016年度我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含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邮寄及现场发放安排的通知

      有关考生:

      现将2016年度我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含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邮寄安排

      2016年度我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含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邮寄网上预定工作已于2017年1月13日16:00结束,预计证书(合格证明)将于2017年1月19日左右寄出。办理邮寄业务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证书(合格证明)寄出后登录证书网上邮寄系统(http://218.57.145.130/tianjinzs/PostReserve/index.aspx),在“我的订单”内查询邮件编码,根据邮件编码拨打11183或登录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官网(网址http://www.ems.com.cn)查询邮件投递进度,注意查收。邮寄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可拨打邮局电话022-24010288进行咨询。

      二、现场发放安排

      未办理证书(合格证明)邮寄的考生,请于2017年2月13日至2月14日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服务大厅领取证书(合格证明)。考生领证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领证时间:规定日期的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未能按期领取证书(合格证明)的考生,请于每周三(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人才考评中心补领。(工作时间同上)

      2、考生本人领取证书(合格证明),须出示准考证。

      3、请他人代领证书的(合格证明),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4、领取证书(合格证明)后,准考证由人才考评中心收回。

      5、准考证丢失的考生,须本人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证书(合格证明)。本人如知道报名序号的,领取时请出示身份证;如忘记报名序号的,可提前查询本人的报名序号(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www.tjkpzx.com进入“成绩查询”栏目,选择考试种类及年份,并输入身份证号),并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前来领取。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1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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