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5.25-6.3

    发表时间:2021-5-24 9:59:29 编辑:liyurong

    字号:T|T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关于开展广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常态化电子考试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108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30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模式

      考试采用常态化电子考试(机考)模式,以计算机作答的方式组织考试,使用统一的考试系统在全省各考区远程、多地同步实施。

      (二)考次及科目安排

      7月3日-6日每日安排1个考次,共4个考次。各考区的考次安排不同,具体详见附件1。

    考次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1
    7月3日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

    27月4日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3
    7月5日
    47月6日

      (三)考试地点

      此次考试在21个地级以上市及省直均设置考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有关规定执行。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免一科”和“增报专业”3类。

      (一)考全科(考2个科目)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2.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3.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一科(免考基础科目)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在报考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以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只需报考《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1个科目。

      1.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3.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三)增报专业条件

      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如需报考其他专业的,只需报考其他专业《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1个科目。

      (四)有关学历学位及工作年限要求

      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三、报考事项

      报名统一在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进行,报名入口:http://182.92.48.72/。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1年5月25日9:00-6月3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5月25日9:00-6月4日17:00。

      (一)身份验证

      1.所有报考人员须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实名验证身份信息,身份验证通过后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首次进入报名平台的报考人员需要上传电子照片,并填写学历学位信息。

      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

      2.报名平台将对报考人员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

      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完成学历学位信息填写,以免错过报名。

      3.“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图片。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为防范人员跨地区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报考人员须选择现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凡省直单位(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广东省省直”;其他人员选择现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

      (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2.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方可进行缴费。

      (四)缴费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收费标准按照粤发改规〔2019〕3号文规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按每人55元收取,《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按每人75元收取。

      如需开具纸质票据的考生,可在准考证打印2个工作日后前往在线缴费时所选缴费通道对应的代收银行网点现场办理,考试机构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工作动态-公示公告栏目下“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公众非税在线缴费指引”(http://rsks.gd.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2635500.html)。

      (五)考次选取

      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6月15日9:00-6月17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选择考次(各考区考次安排见附件1)。其中,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2个专业的考生在7月3日参加考试,无需登录系统选择考次。

      1.各考区每个考次均有考位数限额,先到先得。当某考次考生人数达到限额时,系统会提示“该考次已满额”,考生不能选择该考次。

      2.考生选定考次后无法更改,请谨慎选择。逾期未选取考次的考生,由系统自动安排考次。

      (六)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1年6月28日9:00-7月2日17:00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后,须认真核对姓名、证件号码、性别等个人信息,如发现有误,要在7月2日17:00前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更正。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考试内容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制定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9年版《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二)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6月11日9:00后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进入广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栏并登录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

      (三)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四)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五、成绩查询及管理

      (一)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试合格标准由相关主管部门在考后确定并公布。考生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成绩查询”“合格标准”栏目进行查询。

      (二)成绩管理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参加增报专业考试的人员通过应试科目后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且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2类考生的报考资格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考后在线人工核查实行属地管理,省直考生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各地市考生由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

      七、监督监管

      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已作出承诺且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承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证书发放和查询

      对在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中成绩合格的考生,发放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发的电子证书或电子合格证明(增报专业),在全省范围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合格人员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事考试网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https://ggfw.gdhrss.gov.cn/zjzsh/)查看证书上线状态,并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证书;也可在“粤省事”平台的“我的证照”栏目添加、出示本人的电子证书。

      九、注意事项

      (一)所有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防疫相关要求(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工作动态栏目)参加考试。

      (二)报考期间,全省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开通咨询服务电话(详见附件2)。用户名密码查询等业务事项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http://182.92.48.72:82/)在线申办。

      附件:1.各考区考次安排表

      2.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附件1

    各考区考次安排表

    序号
    考区考次(7月)
    3日
    4日
    5日
    6日

    1

    省直
    可选
    可选


    2广州
    可选
    可选
    可选
    可选
    3深圳
    可选
    可选
    可选
    可选
    4

    珠海

    可选
    可选


    5汕头
    可选
    可选


    6佛山
    可选
    可选


    7韶关
    可选
    可选


    8河源
    可选
    可选


    9梅州
    可选
    可选


    10惠州
    可选
    可选


    11汕尾
    可选
    可选


    12东莞
    可选
    可选


    13中山
    可选
    可选


    14江门
    可选
    可选


    15阳江
    可选
    可选


    16湛江
    可选
    可选


    17茂名
    可选
    可选


    18肇庆
    可选
    可选


    19清远
    可选
    可选


    20潮州
    可选
    可选


    21揭阳
    可选
    可选
    可选
    可选
    22云浮
    可选


    可选


      注:“—”代表该考次不可选。

      附件2

    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报名点

    考试机构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广州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
    020-12345

    深圳

    深圳市考试院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裙楼1楼(福田交通枢纽西侧)
    0755-88100099
    珠海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8号一楼
    0756-2288109

    汕头

    汕头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汕头市东厦路60号二楼208
    0754-88329783
    佛山
    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佛山市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26号二、三楼
    0757-83874123、0757-83874124

    韶关

    韶关市人事考试中心
    韶关市浈江区浈江大道北22号4号楼五楼503考试服务部
    0751-8602028、0751-8607218
    河源
    河源市人事与技能考试管理办公室
    河源大道北177号
    0762-3687298

    梅州

    梅州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四楼
    0753-2308330
    惠州
    惠州市人事考试事务中心
    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惠州市人社局二楼
    0752-2872708

    汕尾

    汕尾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汕尾市技工学校高技能楼3楼
    0660-3393252
    东莞
    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东莞市南城区西湖路99号广东科技学院北门内22号楼六楼
    0769-22203889
    中山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
    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B区人社局窗口
    0760-89817185
    江门
    江门市人事考试院
    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二楼B206室
    0750-3873700
    阳江
    阳江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阳江市二环路208号人社局七楼
    0662-3165253
    湛江
    湛江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46号办公楼三楼
    0759-3119313
    茂名
    茂名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茂名市文明北路68号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
    0668-3916623
    肇庆
    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大道92区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
    0758-2271231
    清远
    清远市人事考试院
    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社科大院9层
    0763-3386285
    潮州
    潮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潮州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
    0768-2130159
    揭阳
    揭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揭阳市区建阳路中段原社会保障大楼三楼304
    0663-8233640
    云浮
    云浮市人事考试院
    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道大降坪100号
    0766-8818280
    省直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020-12333

    需要报名提醒或者不清楚自己报考条件点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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