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1-6-28 17:35:42 编辑:liyu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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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根据审核意见补充材料。比如上传户籍材料的,需同时上传户口簿首页(带贵州省公安厅红章)和个人页(含个人身份证号码);上传贵州社保的,需含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出具的现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年限不够的,可补充从业过的多家工作单位的证明等;上传的图片材料文字不清晰的,请重新上传清晰的材料。
审查时间:
即日起至 2021 年 7 月 2 日 17 时 30 分的国家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
原通知链接:http://zfcxjst.guizhou.gov.cn/zxfw/ywgz/zcyrygl/zxwj_32244/202106/t20210618_686696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