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

发表时间:2019-10-13 15:39:58 编辑:luopiaop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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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从业人员权利

  1.知情权和建议权

  2.获得劳动防护品权

  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3.批评权、检举、控告权及拒绝违章指挥权;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不得因此降低工资待遇或解除劳动合同。

  4.紧急避险权

  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不得因此降低其工资、待遇或解除劳动合同。

  5.获得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赔偿的权利

  工伤保险赔偿金不足以补偿受害者的损失,可以向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6.请求民事赔偿权

  二、从业人员义务

  1.守法遵章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的义务;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义务;3.事故隐患报告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