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真题及答案(7)

发表时间:2019-5-27 16:35:33 编辑:he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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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题干】关于担保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担保是用益物权的一种

B.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有效

C.担保的目的是保障特定债权的实现

D.反担保不适用于《担保法》的规定

E.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可以另外约定有效

【答案】CE

【解析】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不一定有效。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担保法》担保的规定;

【考点】1071 担保与担保合同的规定

62.【题干】下列情形中,需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的有(           )

【选项】

A.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

B.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

C.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

D.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

E.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

  【答案】AE

  【解析】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考点】101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63.【题干】某单位如下工作安排中,符合劳动法,劳动保护规定的有(        )

【选项】

A.安排女工赵某在经期从事冷水作业

B.安排怀孕6个月的女工钱某从事夜班工作

C.批准女工孙某休产假80

D.安排15岁的周某担任仓库管理员

E.安排17岁的李某担任矿井安检员

  【答案】BC

  【解析】暂有争议

  【考点】4024 劳动保护的规定

64.【题干】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有 (        )

【选项】

A.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都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B.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C.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D.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女职工在期、产期、哺乳期的

【答案】ACE

【解析】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40、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考点】4022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65.【题干】下列属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选项】

A.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B.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C.已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主要内容

D.有施工企业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E.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答案】ABDE

  【解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考点】7041 竣工验收的主体和法定条件

66.【题干】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的是(           )

【选项】

A.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

B.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的规定

C.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

D.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

E.招标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的规定

  【答案】ACD

  【解析】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1)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2)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3)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4)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以上第(1)、(3)、(4)所列行为之一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考点】3016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67.【题干】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下列情形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管辖权限应当将用人单位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有(           )

【选项】

A.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

B.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C.将劳务违法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的

D.将劳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个人的

E.没有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

  【答案】AB

  【解析】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查处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之日起工作日内,按照管辖权限将其列人拖欠工资“黑名单”:(1)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2)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将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且符合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将违法分包、转包单位及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一并列人拖欠工资“黑名单”。  

【考点】4024 劳动保护的规定

68.【题干】关于工程总承包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根合同的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同意,直接将工程项目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择优分包有相应质的企业

B.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转包

C.仅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不可以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

D.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设计和施工业务一并或者分别发包给其他单位

E.分包单位只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答案】ABD

  【解析】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在其资质证书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自行实施设计和施工,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同意,直接将工程项目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择优分包给具有相应挺质的企业。仅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时,应当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仅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时,应当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设计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

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加强对分包的管理,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转包,也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设计和施工业务一并或者分别分包给其他单位。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考点】3021 建设工程总承包的规定

69.【题干】专利法的保护对象包括(           )

【选项】

A.发明

B.实用新型

C.科学发现

D.图形作品

E.外观设计

  【答案】ABE

  【解析】利法保护的对象就是专利权的客体保护的是发明创造专利权,并规定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考点】1062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保护和侵权责任

70.【题干】关于合同解除的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合同解除适用于可撤销合同

B.当事人对合同解除的异议期限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最长期3个月

C.对解除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解除的效力

D.合同解除可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

E.合同解除须有解除的行为

  【答案】BCDE

  【解析】合同解除具有如下特征:(1)合同的解除适用于合法有效的合同,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不发生合同解除;(2)合同解除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3)合同解除须有解除的行为;(4)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者向将来消灭,可视为当事人之间未发生合同关系,或者合同尚存的权利义务不再履行。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93条第2、第94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当事人对异议期限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最长期3个月;

【考点】4015 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撤销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