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教材讲义:第六章第一节

发表时间:2019-6-4 10:27:50 编辑:he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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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监理规划与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规划是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监理实施细则是在监理规划的基础上,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编制的操作性文件。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全面具体,而且需要按程序报批后才能实施。

第一节 监理规划

  一、监理规划编写依据和要求

  (一)监理规划编写依据

  (二)监理规划编写要求

  1.监理规划的基本构成内容应当力求统一

  监理规划在总体内容组成上应力求做到统一,这是监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要求。监理规划基本构成内容主要取决于工程监理制度对于工程监理单位的基本要求。

  监理规划的基本构成内容应包括:项目监理组织及人员岗位职责,监理工作制度,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合同与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

  就某一特定建设工程而言,监理规划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所确定的监理范围和深度编制,但其主要内容应力求体现上述内容。

  2.监理规划的内容应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监理规划作为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其内容应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监理规划只要能够对有效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做好指导工作,使项目监理机构能圆满完成所承担的建设工程监理任务,就是一个合格的监理规划。

  3.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

  监理规划的编写还应听取建设单位的意见,以便能最大限度满足其合理要求。

  4.监理规划应把握工程项目运行脉搏

  指其可能随着工程进展进行不断的补充、修改和完善。

  5.监理规划应有利于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履行

  6.监理规划的表达方式应当标准化、格式化

  编写监理规划应当采用什么表格、图示以及哪些内容需要采用简单的文字说明应当作出统一规定。

  7.监理规划的编制应充分考虑时效性

  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7 天前报建设单位。监理规划报送前还应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因此,监理规划的编写还要留出必要的审查和修改时间。

  8.监理规划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监理规划在编写完成后需进行审核并经批准。监理单位的技术管理部门是内部审核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签认,同时,还应当按工程监理合同约定提交给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确认。

  【例】对监理规划的编制应把握工程项目运行脉搏的要求是指(      )。

  A.监理规划的内容构成应当力求统一

  B.监理规划的内容应当具有可操作性

  C.监理规划的内容应随工程进展不断地补充完善

  D.监理规划的编制应充分考虑其时效性

  【答案】C

  【例】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监理规划应在(       )编制。

  A.接到监理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后

  B.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递交监理投标文件前

  C.接到监理投标邀请书及递交监理投标文件前

  D.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

  【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