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一级造价工程师《计价控制》章节辅导资料:第四章第三节

发表时间:2019-6-5 14:37:42 编辑:luopiaop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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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中标价及合同价款的约定

  一、评标程序及评审标准

  (一)评标的准备与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

  ◆成员名单一般开标前确定

  ◆名单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

  ◆独立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1.清标

  根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 51095—2015规定,清标是指招标人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开标后且评标前,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报价的合理性、算术性错误等进行审查并出具意见的活动。

  包括:

  (1)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

  (2)错漏项分析;

  (3)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的合理性分析;

  (4)措施项目清单的完整性和合理性分析,以及其中不可竞争性费用正确分析;

  (5)其他项目清单完整性和合理性分析;

  (6)不平衡报价分析;

  (7)暂列金额、暂估价正确性复核;

  (8)总价与合价的算术性复核及修正建议;

  (9)其他应分析和澄清的问题。

  2.初步评审及标准

  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两方法在初评阶段,其内容和标准基本是一致的。

  (1)初步评审及标准


形式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有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盖章;格式符合要求;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报价唯一(名称、签字盖章、报价—开头与结尾等格式)

资格

未进行资格预审,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符合规定;
已进行资格预审,按照详细审查标准进行

响应性(与价格、时间、质量有关的)

投标报价校核;审查报价的正确性,分析报价构成的合理性,与招标控制价对比分析,工期、质量、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等均应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即响应招标文件的条款和条件,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显著差异或保留:工程的范围、质量及使用性能产生实质性影响;偏离了招标文件的要求,而对合同中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利或者投标人的义务造成实质性限制;如纠正会对其他投标人产生不公正影响。

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资源配备计划、技术负责人等,符合有关标准


  (2)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 澄清、说明和补正: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范围或者改变实质性内容。

  如还有疑问,可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直至满足要求。

  澄清、说明和补正: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 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或向其明确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

  ■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 投标人不响应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招标人应否决,并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报价有算术错误的修正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被否决。

  ■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4)初审后否决投标的情形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2017年·单选】下列施工评标及相关工作事宜中,属于清标工作内容的是( )。

  A.投标文件的澄清

  B.施工组织设计评审

  C.形式评审

  D.不平衡报价分析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评标的准备与初步评审。规定,清标工作主要包含下列内容:(1)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2)错漏项分析;(3)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的合理性分析;(4)措施项目清单的完整性和合理性分析,以及其中不可竞争性费用正确分析;(5)其他项目清单完整性和合理性分析;(6)不平衡报价分析;(7)暂列金额、暂估价正确性复核;(8)总价与合价的算术性复核及修正建议;(9)其他应分析和澄清的问题。参见教材P204。

(二)详细评审标准与方法(技术、商务部分进一步评审)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

评审方法

适用范围

评审标准

评审结果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

1.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对报价以及商务部分做价格调整,主要的量化因素包括单价遗漏和付款条件等,招标人可根据需要进一步删减、补充或细化;
2.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考虑的量化因素和标准包括:一定条件下的优惠、工期提前的效益和多个标段的评标修正

1)按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报价低优先,都相等,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标委员会拟定“价格比较一览表”,载明投标报价、对商务偏差的价格调整以及已评审的最终投标价

  【举例】招标文件规定:合同工期13个月,比合同工期提前1个月,评标价优惠15万。

  分析:甲报价1000万,工期10个月,乙报价980万,工期13个月。

  问:谁中标呢?中标价是多少呢?

  解:甲的评标价=1000-15×3=955万,乙的评标价=980万。故甲中标,中标价是1000万。

  【最低投标价法优惠】

  对同时投多个标段的评标修正,一般的做法是,如果投标人的某一个标段已被确定为中标,则在其他标段的评标中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百分比(通常为4%)乘以报价额后,在评标价中扣减此值。

  【例4.3.1】某高速公路项目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招标文件规定对同时投多个标段的评标修正率为4%。现有投标人甲同时投标1#、2#标段,其报价依次为6300万元、5000万元,若甲在1#标段已被确定为中标,则其在2#标段的评标价应为多少万元。

  解:投标人甲在1#标段中标后,其在2#标段的评标可享受4%的评标优惠,具体做法应是将其2#标段的投标报价乘以4%,在评标价中扣减该值。因此投标人甲2#标段的评标价=5000×(1-4%)=4800(万元)。

二、中标人的确定

  (一)评标报告的内容及提交

  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二)公示中标候选人

  ■ 时间

  >>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起3日内公示

  >>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有异议者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收到异议3日内答复

  >>答复前暂停招投标活动

  ■ 要求

  >>是否:必须招标的项目,必须公示,其他项目自主决定

  >>对象:全部中标候选人

  >>媒体:确定中标人之前,在交易场所和指定媒体上公示

  >>公示内容:全部名单及排名,对有业绩信誉条件的项目,还包括资格条件或业绩信誉情况,一并公示,但不含投标人的各评分要素的得分情况。

  >>经核查后发现在招投标过程中确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且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评标或招标。

  (三)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提交中标候选人的人数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应当不超过3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对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第一放弃,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未按期限提交履约保证金,可确定第二……。

  招标人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四)中标通知书及签约准备

  1.发出中标通知书

  ■ 中标通知书发出就具有法律效力。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承担法律责任。

  ■ 招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2.履约担保

  ■ 时间:签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时间提交。不提交,视为放弃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

  ■ 金额:履约保证金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形式:现金、支票、汇票、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

  ■ 有效期:发包人颁发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天内把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

  ■ 义务对等: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