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考试院2019年监理工程师考后复核公告

发表时间:2019-7-24 10:12:23 编辑:luopiaopiao

字号:T|T

  各有关考生: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9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预复核的通知》,2019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2019年7月17日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目前尚未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合格标准。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我市将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局要求,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请达到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的考生,按如下安排和要求提交材料进行考后复核。

  一、考后复核方式

  为方便考生和提升服务,考后复核采取网上复核的方式,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上业务办理系统”(https://hrsspub.sz.v.cn/tip/ )上传本人所需提交的考后复核材料即可,无需到现场提交。具体提交程序和方法见《网上业务办理系统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操作指南》、《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用户信息操作指南》。

  二、网上提交考后复核材料要求

  (一)时间

  2019年7月23日10:00至2019年7月29日17:00。

  (二)提交材料清单

  1.《2019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

  2.《考生报考承诺书》。

  3.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原件;以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上述材料均须扫描或拍照转换为图片文件(JPEG格式)后上传。报名表须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上传提交;考生报考承诺书须考生本人签字后上传提交。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并回退。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199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7〕105号)执行。

  (一)报考全部科目(4科)条件(级别为: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级别为:免2科)

  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者,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2个科目。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毕业以上学历。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四)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四、注意事项

  (一)请注意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最后期限。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考后复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二)完成网上上传考后复核材料的考生,在2019年7月23日至2019年8月5日内请保证手机畅通,接收复核结果;也可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查询复核结果。考后复核通过的考生,请留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题专栏(hrss.sz.gov.cn/szksy)”首页《证书发放信息》栏目的证书发放通知,可在“深圳市考试院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申请深圳市邮政局的证书快递到付服务或按时到现场领取证书。

  (三)咨询电话

  深圳市考试院咨询电话:0755-88100099;咨询邮箱:ksykwb@hrss.sz.gov.cn。

  深圳市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