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建水利水电辅导资料:水利工程施工单位质量管理职责

发表时间:2019-10-16 10:09:40 编辑:luopiaop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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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内容

  1.施工单位必须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对其施工资质等级以及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检查。

  2.施工单位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落实质量责任制。认真执行“三检制”,做好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

  二、建筑材料或工程设备采购质量管理

  在工程建设中,材料和设备无论是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采购,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由采购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用于工程。

  三、水利工程质量保修(18年变)

  1.水利工程保修期从通过单项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之日算起,保修期限按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执行。

  2. 工程质量出现永久性缺陷的,承担责任的期限不受以上保修期限制。

  3.水利工程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一般由原施工单位承担保修,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工程保修期内维修的经济责任由责任方负责承担,其中,施工单位未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承担;由于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设计单位负责承担经济责任;因材料设备不合格原因,属于施工单位采购的或由其验收同意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经济责任。属于项目法人采购的,由项目法人承担经济责任;因使用不当造成的,由使用单位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