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8-9-3 10:32:39 编辑:jia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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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考科目总分达到规定标准即为考试合格。考试成绩由省土建工程专业职改办报省职改办备案,合格标准由省职改办划定后,由省土建工程专业职改领导小组发布。
2.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公布后,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发布本市州合格人员名单。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汇总本市州合格考生《考试登记表》送省土建工程专业职改办。省土建工程专业职改办在《考试登记表》“省资格考试部门意见”栏内签名、盖章、发放合格考生的职称证书。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考试登记表》“颁发资格证书部门意见”栏内签名、盖章,并在职称证书上加盖钢印;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时通知相关人员领取职称证书及《考试报名表》,其中《考试报名表》存入个人档案。
3.省建工集团发文确认本集团合格人员名单,汇总本集团成绩合格考生《考试登记表》送省土建工程专业职改办。省土建工程专业职改办在《考试登记表》“省资格考试部门意见”和“颁发资格证书部门意见”栏内签名、盖章,发放合格考生的职称证书,并在职称证书上加盖钢印;省建工集团负责将职称证书及《考试登记表》发放至个人,其中《考试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