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土建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委库委员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8-21 9:03:26 编辑:wangsi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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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土建职改办[2019] 4号

      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办公室关于推荐上建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委库委员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

      位人事(职改)部门、相关单位:

      为加强土建高级职称评审组织建设,优化入库评委委员结构,提升评委库质量,按照评委库定期调整制度,根据省人社厅省职改办《关于推荐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149号)要求,决定对我省土建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委库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库评委委员入库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优秀的政治品德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凡有违纪违法、党纪政纪处分、诚信缺失、学术不端等情形及群众反映争议较大的人员不得推荐。

      (二)自愿参加土建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积极学习职称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敢于担当奉献,能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评审职责,有参加评审的时间和精力。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的强度要求。入库委员应在职在岗,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按要求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的可参与推荐,年龄相应放宽。

      (四)土建工程职称包括建筑工程、建筑学、城市规划、给水排水、风景园林、市政公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造价、工程建设白蚁防治九个专业。委员原则上应该具有符合相应专业或相近专业要求的正高级职称;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具备担当本专业评审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素质、具有副高级职称3年及以上(计算至2019年12月31日)的专家也可以申请。

      二、评委库评委委员推荐确认程序

      1.审查推荐。入库委员须由2名本学科领域专家实名推荐或基层单位业务部门推荐。单位人事部门严格审查并将相关材料进行公示且无异议后,为其填写《土建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推荐表》(附件1)报市州职改办、省直或中央在湘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2.考核汇总。市州职改办、省直或中央在湘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后,汇总推荐人选的《推荐表》,填写《土建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委库评委委员推荐花名册》(附件2,附Excel电子文档)报土建工程专业职改办。

      推荐材料(含Excel电子文档)报送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5日前。

      3.考察、遴选和审核。省土建工程专业职改办对推荐人选进行考察、遴选和审核后,确定推荐入库人选。并报省职改办备案。

      联系人:张建明

      电子邮箱: 365962623@qq.com

      电话:0731- 88950090

      邮寄地址:长沙市高升路268号省住建厅A座414室,41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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