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一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查

发表时间:2016-7-21 9:22:39 编辑:chenxiang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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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建一级建造师考试需进行考前资格审查,审查时间:2016年8月8日-12日。审查地点及资料详见正文。2016年一建课程购买热线:400-0086-044,010-85368044。

2016年福建省一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资料

  2016年福建一级建造师考试需进行考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资料详细如下: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8月8日-12日。

  资格审查地点:所属报名点。

  资格审查须携带资料:

  (1)《报名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需核对原件);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此复印件需包括发证机关用印页面(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遵守国家法律、职业道德情况及工作业绩证明》(以下简称《业绩证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业绩证明》在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网站“下载区”下载,报考增报专业考试人员无需提供;
  (5)申请免试两科的,需提交《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需核对原件),并根据免试条件提交相应材料:
  ①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第(二)1款的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需核对原件);
  ②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第(二)2款的所提交的《业绩证明》需能体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的工作经历(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6)申请一级建造师增报专业考试的,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此复印件需包括证书编号页面(7位数流水号)和个人信息页面(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需核对原件);
  (7)报考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为分公司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交该分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须以总公司报考。
  以上申报材料要求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对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并予以通报批评,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列入资格考试重点审查名单。对考生所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将其不良行为记入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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