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一级建造师资格审核方式是什么?

发表时间:2021-7-14 14:30:36 编辑:luopiaop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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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布的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中,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报考人员须选择现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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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成绩发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资格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在考前、考中、考后全 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成绩发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已作出承诺且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承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考试成绩查询及管理

  1.考试成绩计划在2021年12月底前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

  2.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1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