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抚顺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公告

    发表时间:2020-7-21 9:49:43 编辑:luopiaop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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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发放经济专业中级、一级建造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通知》,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发放经济专业中级、一级建造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9年度以下五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已按《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后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完成考后核查工作,抚顺考区证书将于近期发放:

      1、经济专业中级

      2、一级建造师

      3、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4、一级造价工程师

      5、执业药师

      一、 证书邮寄办理

      (一)抚顺市人社局启用“非接触式”的网上办理途径,与邮政部门合作,开通证书邮寄服务,考生可自愿选择。

      (二)成绩合格人员可于2020年7月20日开始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请看官网通知),根据提示填写证书领取相关邮寄信息。

      (三)成绩合格人员准确提交采集信息后,我们将根据证书邮寄订单批量完成相关考生的证书打印分类工作,统一交邮政速递公司寄出。

      (四)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签收,考生签收的邮件包含资格证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邮寄费用按邮政部门收费标准采取到付方式由考生支付。如因虚假信息或拒绝配合投递签收要求的,邮政投递员有权收回证书邮件,相关费用由考生在现场领取证书时补交。

      二、证书现场领取

      (一)领取时间:每周二、周四上午8:30-11:20;下午13:00-16:30。

      (二)领取地址: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近办政务服务驿站(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0号,市社保大厦二楼39号窗口)

      (三)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因故本人不能领取合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需持考试合格人员、代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3、《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随证书一同发放,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三、其他事项

      (一)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十条处理。

      抚顺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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