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区关于做好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7-22 14:39:30 编辑:chenxiang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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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区关于做好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一级建造师培训报名热线:400-0086-044,010-85368044。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9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最新通知:2016年宁夏一级建造师报名事宜紧急通知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9月24日

0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5日

0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注:10个专业分别为: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

  二、考试方式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2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三、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部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条件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两科)考试的条件

  符合上述有关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参加1个科目(级别为增报专业)考试的条件

  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某一专业资格证书方可报考,成绩当年有效。资格确认时需携带已取得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资格证明。

  四、报名办法

  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我区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25日上午9时至8月11日上午12时。在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gov.cn)“网上报名”栏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电话:(0951)5099130、5099131。

  网上报名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试。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类别、级别、科目。
2.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填报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在打印报名表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报名表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3.上传相片。考生须上传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格式为JPG或JPEG,文件大于30K),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上传照片前,考生须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利用该软件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审核,注册报名时须上传已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

  4.打印报名表。考生可按照网上提示打印相关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由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16年7月25日至8月11日 (工作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过期不再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和证件到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77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电话:(0951)5555751、5555752、5555753。因现场确认需取号排队,每天审核人数有限,为避免考生都集中到确认后期审核,请考生尽早安排时间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所有考生均须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3.身份证复印件1张(A4纸);

  4.近3个月内同底2寸彩色冲洗免冠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7月25日至8月14日。经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考务费:《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每人每科51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0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9月19日至25日。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有关要求

  (一)《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为主客观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试时须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正确填(涂)试卷代码;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附件:2016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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