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免考条件国人部发[2004]16号-一建免考条件

    发表时间:2014-5-9 16:11:45 编辑:chenxiangjun

    字号:T|T

    一级建造师考试免考条件国人部发[2004]16号-一建免考条件,一级建造师考试免考条件根据国人部发[2004]16号通知中关于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免试条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全国一建免考条件详见正文。

      一级建造师考试免考条件根据国人部发[2004]16号通知中关于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免试条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第七条规定,一级建造师考试免考条件如下:

      符合《暂行规定》有关免试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相关推荐
      [一级建造师考试课程学习]
      [201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免试时间汇总]


    最新考试资讯
    最新真题解析
    最新模拟试题
    最新招生简章
    建筑工程项目资讯导航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监理工程师
  • 造价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 消防工程师
  • 二级消防师
  • 教师资格证
  • 质量工程师
  • 物业管理师
  • 咨询工程师
  • 招标工程师
  • 房产估价师
  • 职称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