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一级建造师资格审核抽查比例不得低于10%!

发表时间:2020-3-20 14:35:48 编辑:luopiaop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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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从2019年开始,一级建造师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相信已经经历过了19年考试报名的考生们应该都有经验了吧,有些地区在考前考后都会进行资格审查的。

  这不,就在日前,四川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四川一级建造师考试告知承诺制资格抽查不低于10%,重点核查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及核实承诺履行情况,对存疑人员可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抽查方式可采用调取网传材料和现场人工核查等进行。

  具体通知如下:

  报名资格核验

  (一)应试人员报名资格核验,按属地原则(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进行。

  (二)应试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由报名系统自动完成核验,无需携带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查。

  (三)无法由系统核验的应试人员,须在指定网站上传身份证明和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照片,由报名点所在地的省级或市(州)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通过报名系统进行人工核验;对存疑的应试人员,可要求其提供资料到现场核验。

  (四)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须由资格审查人员在资格核验时间内对其相关信息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公示及复核

  (一)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由负责该项考试的省级考试机构在有关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凡有举报投诉的,由报名点所在地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

  (三)经复核确认为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承诺的,报名点所在地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作出考试成绩无效等处理,并将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事中事后监督

  省、市(州)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每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均须进行报名资格审核抽查,重点核查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及核实承诺履行情况,对存疑人员可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抽查比例不得低于10%(也就是说如果一万人里那么需要资格审核的人就不得少于一千人),抽查方式可采用调取网传材料和现场人工核查等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