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科目[人社部发〔2012〕56号]

    发表时间:2014-7-1 14:15:36 编辑:chenxiang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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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科目根据人社部发〔2012〕56号说明,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更多关于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信息请登录http://www.youeclass.com/查看,或咨询QQ:613950154。

    全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科目[人社部发〔2012〕56号]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社部发〔2012〕56号第三条规定说明,全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科目安排如下:

      考全科:
      科目一:《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科目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科目三:《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免一科:
      科目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科目三:《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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