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成绩有效期|一级消防工程师成绩管理办法[人社部发〔2012〕56号]

    发表时间:2014-7-1 14:21:07 编辑:chenxiang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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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人社部发〔2012〕56号说明,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更多关于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信息请登录http://www.youeclass.com/查看,或咨询QQ:613950154。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成绩有效期|一级消防工程师成绩管理办法[人社部发〔2012〕56号]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社部发〔2012〕56号第四条规定说明,全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成绩管理办法安排如下:

      考全科: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符合《暂行规定》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一)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免一科: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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