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一级消防工程师考点:耐火等级和建筑构件调整

    发表时间:2019-7-30 10:29:41 编辑:xiexiao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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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耐火等级

    01、厂房

    不应低于二级(高层、甲/乙类、丙类+液体、丁类+有火花/明火/赤热表面、特殊/贵重、油浸变压器室、高压配电室、锅炉房)

    1)高层厂房,甲、乙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使用或产生丙类液体的厂房和有火花、赤热表面、明火的丁类厂房,其耐火等级均不应低于二级。

    3)使用或储存特殊贵重的机器、仪表、仪器等设备或物品的建筑,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4)使用或储存特殊贵重的机器、仪表、仪器等设备或物品的建筑,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5)油浸变压器室、高压配电装置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不应低于三级(单/多层+丙类、多层+丁/戊类、建面≤300+独立+甲乙类+单层、≤500+单层+丙类液体、≤1000+单层+火花、赤热表面、明火的丁类、燃煤+总蒸发量≤4t/h锅炉房)

    1)单、多层丙类厂房和多层丁、戊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2)建筑面积不大于300㎡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3)使用或产生丙类液体的厂房和有火花、赤热表面、明火的丁类厂房,其耐火等级均不应低于二级;当为建筑面积不大于500㎡的单层丙类厂房或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的单层丁类厂房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4)燃煤锅炉房且锅炉的总蒸发量不大于4t/h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02、仓库

    二级(高架、高层、甲类、多层+乙类、多层+储存可燃液体+丙类,粮食筒仓)

    1)高架仓库、高层仓库、甲类仓库、多层乙类仓库和储存可燃液体的多层丙类仓库,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粮食筒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三级(单层+乙类、单层+丙类、多层+储存可燃固体+丙类、多层+丁/戊类、粮食平房仓)

    1)单层乙类仓库,单层丙类仓库,储存可燃固体的多层丙类仓库和多层丁、戊类仓库,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2)粮食平房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03、民用建筑

    一级(地下、一类高层)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和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

    二级(单多层重要公共、二类高层)

    单、多层重要公共建筑和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建筑构件调整

    01、工业建筑

    1.甲、乙类生产或储存,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2.甲、乙类厂房和甲、乙、丙类仓库内的防火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0h。

    3.一、二级耐火等级单层厂房(仓库)的柱,其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2.50h和2.00h。

    4.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保护的一级耐火等级单、多层厂房(仓库)的屋顶承重构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5.除甲、乙类仓库和高层仓库外,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非承重外墙,当采用不燃性墙体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当采用难燃性墙体时不应低于0.50h。

    4层及4层以下的一、二级耐火等级丁、戊类地上厂房(仓库)的非承重外墙,当采用不燃性墙体时,其耐火极限不限。

    6.一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厂房(仓库),当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保护屋顶钢屋架时,其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可不低于1.00h。

    7.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内房间隔墙,当采用难性墙体时耐火极限应提高0.25h。

    8.二级耐火等级多层厂房和多层仓库内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的楼板,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

    9.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的上人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1.50h和1.00h。

    10.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的屋面板应采用不燃材料。屋面防水层宜采用不燃材料、难燃材料;当采用可燃防水材料且铺设在可燃、难燃保温材料上时,防水材料或可燃、难燃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作为防护层。

    02、民用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上人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1.50h和1.00h。

    2.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难燃性墙体的房间隔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当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大于100㎡时,房间隔墙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难燃性墙体或耐火极限不低于0.30h的不燃性墙体。

    二级耐火等级多层住宅建筑内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的楼板,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

    3.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不燃材料的吊顶,其耐火极限不限。

    4.三级耐火等级的医疗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的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当采用难燃材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

    5.二、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门厅、走道的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

    6.教学建筑、食堂、菜市场可设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的首层或二层;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的首层。小学教学楼的主要教学用房不得设置在4层以上、中学教学楼的主要教学用房不得设置在5层以上。

    7.剧场、电影院、礼堂宜布置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建筑的首层、二层或三层;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不得布置在三层及以上楼层;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宜设置在地下一层,不得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

    耐火极限的三要素

    1.影响耐火极限三要素:隔热性、完整性、承载能力。

    2.耐火极限由三者最短时间决定的,谁最先失去,耐火极限就由谁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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