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9-11-1 13:56:42 编辑:wangsi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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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实物
一、民用建筑★★★(15、25、12、6、5)
名称 | 耐火等级 | 层数 | 建筑面积≤S() |
高层 | 一、二 | 1500 | |
单、多层 | 一、二 | 2500 | |
三 | 5 | 1200 | |
四 | 2 | 600 | |
地下、半地下 | 一 | 500(设备用房1000) |
1.调整:
①全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2S;局部设置:≤S+(增加部分亦设)。
②自动扶梯、敞开楼梯、中庭:上下层叠加计算;敞开楼梯间:不叠加。
③裙房:设防火墙时,防火分区、疏散楼梯按单多层确定。
2.商业营业厅、展览厅★★★
条件:
①一、二级;
②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③不燃或难燃装修
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①高层:4000;
②单层、或多层仅首层:10000;
③地下、半地下:2000。
二、工业建筑
1.厂房★★★(重点:甲、乙、丙类)
注:采用防火墙分隔。除甲类外,一、二级厂房,设防火墙确有困难可采用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
2.仓库★★(重点:甲类、丙类、地下半地下,单、多层的占地面积与防火分区)
注:
1)必须采用防火墙分隔,甲、乙类仓库防火墙不应开设门、窗洞口。
2)占地面积:地下、半地下≤地上。
3.调整(自动灭火系统)★★★
①全部设置:
厂房:增加1.0倍(×2)。丁、戊类地上:不限。
仓库(除冷库):占地面积和防火分区均(×2)。
②局部设置:
厂房:按局部增加1.0倍。(×2)
拓展一下:★
1.物流建筑:储存区(除自动化丙类高架仓库)增加3.0倍(×4)
|条件:
①工业区与储存区防火墙分隔
②除可燃液体、棉麻丝毛纺织品、泡沫塑料外的丙类物品且一级建筑
③丁戊类且一二级建筑
④全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汽车库(㎡)★
①敞开、错层、斜楼板式:上下层面积叠加。增加1.0倍(×2):
③室内有车道且人员停留的机械式:减少35(×65)。
④自动灭火系统:增加1.0倍(×2)。
⑤运输甲乙类汽、修≤500。
3.修车库★
修≤2000;修与相邻使用有机溶剂的清洗和喷漆工段用防火墙分隔≤4000。
4.人防工程★
人防≤500,自动灭火系统全(局部)增加1.0倍(×2)。
商业营业厅、展览厅:设自动灭火、火灾自报、A级材料(3同时)≤2000。
电影院、礼堂观众厅:≤1000,设自动灭火、火灾自报也不增加。
综合能力
检查内容★
一、厂房内的操作平台、检修平台:
使用人数<10人时,平台面积可不计入防火分区建筑面积。
二、人防工程★
1、可不计入防火分区建筑面积:
水泵房、污水泵房、水池、厕所、盥洗间等无可燃物的房间,其面积可不计入防火分区的面积之内;
2、避难走道无须划分防火分区。
三、防火分隔完整性★★
1、可替代防火墙的防火卷帘:耐火极限≥设置部位墙体的耐火极限;空隙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2、变形缝处的防火门:设在楼层较多的一侧,且开门不得跨越变形缝。
3、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确需开设,应设不可开启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