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局:因电气故障引发的文物建筑火灾事故占比超过50%

    发表时间:2019-4-25 10:01:22 编辑:xiexiao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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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文物局近日通报了2018年度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国家文物局除了通报文物违法所涉及的盗掘、违建等案件以及开展安全执法巡查的工作之外,还强调了整治火灾隐患是2019年文物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司长陈培军表示,总体来看,2018年文物法人违法案件高发势头得到一定遏制,本年度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行政违法案件85起,同比下降了5.5%。文物安全案件数量有所下降,2018年国家文物局接报盗窃盗掘、火灾事故等各类文物安全案件事故171起,同比下降了57.3%。重大文物火灾事故数量有所下降,2018年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火灾事故3起,过火面积均未超过60㎡,损失较往年有所减轻。

    通报指出,2018年,全国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及文物执法机构开展文物执法巡查244264次,发现各类违法行为1467起。“12359”文物违法举报平台共接收各类文物违法举报信息2138条。河南安阳殷墟遗址遭破坏案、内蒙古呼和浩特大召违法建设案、山东泰安白佛山石窟造像违法施工案等一批重大文物违法案件得到严肃查处。

    全国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开展安全检查342550次,检查文物单位546948处,发现安全隐患124367项,整改114759项。督察督办文物安全案件事故171起,重点督办河南安阳殷墟遗址遭盗掘案、青海都兰热水墓群被盗案等37起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大案件事故,对西藏拉萨市大昭寺、北京市颐和园瞰碧台、北京市清华大学早期建筑明斋楼等3起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火灾事故进行了现场督察。开展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检查,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70余家。联合公安部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侦破各类文物犯罪案件1221起,打掉文物犯罪团伙24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045名,追缴文物8440件。完成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全国共查处文物法人违法案件673起,行政处罚349起,行政追责314人次,刑事追责74人次。一批涉及世界文化遗产、革命文物和危害长城安全及环境风貌的违法案件被依法查处。

    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司长陈培军表示,总体来看,2018年文物法人违法案件高发势头得到一定遏制,本年度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行政违法案件85起,同比下降了5.5%。文物安全案件数量有所下降,2018年国家文物局接报盗窃盗掘、火灾事故等各类文物安全案件事故171起,同比下降了57.3%。重大文物火灾事故数量有所下降,2018年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火灾事故3起,过火面积均未超过60㎡,损失较往年有所减轻。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当前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但目前仍有15个省份尚未将文物安全工作完全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市县级文物安全和行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一些文物单位无专门管理的机构和人员,不少地方存在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监管力量不足、日常执法巡查缺位等问题。从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来看,电气火灾隐患尤为突出,因电气故障引发的文物建筑火灾事故占比超过50%。另外,有些省份没有执行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信息上报有关要求,存在报送不及时、甚至隐瞒不报等问题。西藏自治区文物局没有报送文物行政执法案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未报送年度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情况。

    当前影响文物安全的问题和隐患依然突出。一些地方政府文物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一些地方文物安全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市县级文物安全和行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一些文物单位无专门机构或人员,监管力量不足、日常执法巡查缺位。一些文物单位电气火灾隐患尤为突出,安全防护设施老化、过期、无效等现象严重。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工作要按照《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牢牢守住文物安全底线,持续开展文物法人违法案件整治,严厉打击各种文物犯罪活动。开展文物单位电气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电气火灾风险评估试点,切实防范火灾风险。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开展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安全试点,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安全工作。

    整治火灾隐患是2019年文物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关于国家文物局在消防安全方面的举措,陈培军表示,前不久,法国巴黎圣母院发生的火灾,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这也充分说明当前文物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文物安全永远是零起点。4月16日,国家文物局通报了今年以来发生的6起文物火灾事故,要求各地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文物安全工作,坚决避免文物火灾事故发生。下一步,我们一方面督促各地文物行政部门逐级压实属地政府文物安全主体责任,明确负责文物安全监管的机构和人员,将各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另一方面,督促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在本辖区内组织开展文物火灾隐患整治督察年活动,实施全覆盖、拉网式检查,对重点隐患单位进行跟踪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狠抓日常管理。同时,加强消防演练,开展警示教育,培养一批会管理、懂技术、善检查、能救火的“消防安全明白人”。

    “基础工作是做好文物消防安全的前提和保障。国家文物局坚持预防为主,从强化基础工作入手,持续加强文物单位火灾预警和灭火装备建设,推进文物单位安全管理标准化,不断增强文物单位安全防护能力。本年度安排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工程659项,中央财政投入专项经费约13亿元。其中,消防工程282项,投入专项经费约7亿元,不断完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同时,组织专业技术单位对重点文物单位实施消防安全评估试点,提升火灾风险识别分析与评估防控能力。国家文物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联合印发了《文物保护装备发展纲要(2018—2025年)》,把文物建筑火灾防控预警和灭火先进适用技术攻关,列为装备研发应用重点内容。组织制订《文物消防检查规程》《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防控技术规程》《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和《古城镇和村寨火灾防控技术指导意见》等一批文物消防安全制度标准,为基层文物单位实施安全管理提供科学依据。”陈培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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