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一级消防工程师《案例分析》重点习题(10)

    发表时间:2019-6-5 10:57:24 编辑:xiexiao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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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某CBD的一栋高级写字楼,地下3层,地上45层,建筑高度145m,南北长80m,东西宽50m。地下2,3层是汽车库,地下1层布置有汽车库、设备用房、消防控制室。该写字楼首层是一个大型艺术品展览厅,2至15层,17至31层,33至40层均为办公场所,第16和第32层是避难层,第41至44层一家五星级酒店,第45层是观景区和一家西餐厅。

      建筑四周设有环形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在建筑的西侧并连续布置。

      1.该建筑中设有两个避难层,请简述避难层应符合哪些规定

      2.若首层的大型展览厅的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请为该展览厅划分防火分区,并计算其疏散门的最小总净宽度。请列出计算过程和计算依据。

      3.地下2,3层是汽车库,建筑面积均为5000平方米,地下1层部分区域是汽车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请回答下列问题

      1)该汽车库属于几类汽车库?请列出依据。

      2)汽车库室内任一点至最近人员安全出口的距离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3)该建筑的消防控制室、通风空气调节机房、消防水泵房附设在地下1层的汽车库内,

      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汽车库与这些场所之间应采用怎样的分隔措施?

      4.请简述该建筑消防车登高场地的设置要求

     参考答案:

      1.【试题解析】: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避难层(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第一个避难层(间)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度不应大于50m,两个避难层(间)之间的高度不宜大于50m;

      2通向避难层(间)的疏散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

      3避难层(间)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数避难的要求,并宜按5.0人/㎡计算;

      4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其中的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应集中布置,设备管道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管道井和设备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管道井和设备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避难区;确需直接开向避难区时,与避难层区出入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m,且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避难间内不应设置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不应开设除外窗、疏散门之外的其他开口;

      5避难层应设置消防电梯出口;

      6应设置消火栓和消防软管卷盘;

      7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

      8在避难层(间)进入楼梯间的入口处和疏散楼梯通向避难层(间)的出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9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

      2.【试题解析】:

      划分防火分区: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是1500平方米,当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可按规定增加1.0倍。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除游泳池、溜冰场外)及其地下、半地下室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因此,该展览厅内设有自动灭火系统,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以是1500×2=3000平方米,该展览厅划为一个防火分区。

      计算疏散门的最小总净宽度:

      展览厅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展览厅的建筑面积和人员密度计算,展览厅内的人员密度不宜小于0.75人/平方米。据此可计算出该展览厅需疏散的人数为2000×0.75=1500人。地上楼层大于等于4层的一二耐火等级的建筑其百人宽度指标是1.00m/百人,则可计算出该展览厅疏散门的最小疏散总净宽度:1500×1÷100=15m。

      3.【试题解析】:

      1)停车数量大于300辆或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汽车库为I类汽车库。本案例中的汽车库总建筑面积为5000+5000+3000=13000平方米,因此,属于I类汽车库。

      2)汽车库室内任一点至最近人员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不应大于45m,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其距离不应大于60m,对于单层或设置在建筑首层的汽车库,室内任一点至室外最近出口的疏散距离不应超过60m。

      3)《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5.1.9附设在汽车库、修车库内的消防控制室、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排烟、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等,应采用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相互隔开或与相邻部位分隔。

      4.【试题解析】:

      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m。

      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确有困难时,可间隔布置,但间隔距离不宜大于30m,且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总长度仍应符合上述规定。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场地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和车库出入口。

      2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15m和10m。对于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建筑,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均不应小于20m和10m。

      3场地及其下面的建筑结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

      4场地应与消防车道连通,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且不应大于10m,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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