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贵州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水利)资格复审通知:3.9-19

发表时间:2021-3-12 16:27:56 编辑:liyu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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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人员:

  根据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成绩,现需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现场发放证书。结合我省新冠肺炎预控工作的有关要求,请考试合格的考生(附件1)合理安排时间参加复审及领证,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和相关登记。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3月9日--3月19日(国家法定工作时间)。

  地址: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人事教育科(贵阳市南明区西湖巷3号,省水利厅斜对面)。

  咨询电话:0851-85613096.

  二、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一)考生填写承诺书(附件2)并加盖手印。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按《工作经历证明(模板)》(附件3)出具。

  (六)外省身份证,无贵州户籍的合格考生,除提交以上资料,还需提供一年以上在贵州省连续(2019年8月起)缴纳社保(指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的相关证明。

  (七)免考基础科目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已取得的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八)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现场资料复审的,写明原因出具委托书并加盖手印,被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请按《个人委托书(模板)》(附件4)出具)。

  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

  三、其它注意事项

  (一)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后复核,按资格复核未通过处理,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免贻误。因考生本人通讯不畅,造成资格复核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的,将作成绩无效处理,并由相关考试机构记录本次诚信数据。

  (四)所有考试合格人员需经过考试资格复审后领取证书,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不发放证书。

  附件:1.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专业)职业资格证书领取名单

  2.诚信承诺书(模板)

  3.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3.个人委托书(模板)

  贵州省水利厅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