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吴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发表时间:2020-9-7 15:09:08 编辑:liyu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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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了解到,2020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于2020年10月24、25日进行,应试人员须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的规定,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参加考试,宁夏回族自治区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详细事项如下。

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精准健康管理推进入宁人员有序流动工作的通知》(宁疫指办发〔2020〕193号)精神,9月7日起,在国内无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时,参加我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考生,入场时只查验宁夏防疫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考生,考试当天必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9月7日起,微信小程序“宁考安”健康行程打卡暂时不再进行,《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考生须知》中,“宁考安”健康行程监测的有关规定暂时不再执行。“宁考安”健康行程打卡及监测事宜,视疫情发展动态调整,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9月4日

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1.考生应在参加各项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前14天,通过“我的宁夏”APP实名申领宁夏防疫健康码(以下简称“健康码”),如实填报信息,申领后应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考试,“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考生,应咨询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按要求通过每日健康打卡、持码人申诉、隔离观察无异常、核酸检测等方式,在考试前转为“绿码”。

  2.考生应在考试日前14天,通过微信搜索或扫码关注小程序“宁考安”,输入用户名(本人身份证号)、密码(默认身份证号后6位)登录,按要求每天进行两次健康行程登记,自觉接受身体健康状况监测,打卡后考生可在自己历史上报数据中查看“宁考安”状态。“宁考安”打卡异常的考生和未打卡的考生,应在考前就近咨询人事考试机构,按要求通过扫描疫情期间人员行程查询工具二维码出示健康行程记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方式,消除“宁考安”打卡异常。

  3.考试当天,凡未带手机、不能出示个人防疫“健康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笔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宁考安”打卡异常未消除的考生,考试当天必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凡经医疗机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在治愈并解除隔离前,不得参加考试。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在解除隔离前,不得参加考试。

  5.考试日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在备考过程中,考生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

  6.考试当天,考生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应至少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凭准考证、身份证和“健康码”绿码进入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1米以上)。

  7.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进入公共场所要佩戴口罩,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8.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健康码”查验和检测体温。“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考生,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考生体温≥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考生须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并作出书面承诺后,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9.考试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接受健康检测或立即转移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10.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考试结束后须由现场医护人员指导前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后继续参加其他科目考试的,必须出示医院出具的排除传染性疾病诊断证明或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11.考生考试前要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12.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本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自觉遵守人事考试工作最新疫情防控规定,按要求出具个人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参加考试,遵守现场防疫守则。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人社厅一楼西侧服务大厅,电话:(0951)5099130、5099131。

  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电话:(0951)5555751、555752。

  石嘴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新区行政中心五岳路51号信息科技大楼7楼),电话:(0952)2012599。

  吴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吴忠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14号窗口),电话:(0953)2028531。

  固原市人事考试和人才交流中心(固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侧培训楼4楼),电话:(0954)2662805

  中卫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文萃南路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电话:(0955)7063920。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