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新规已出台,旧证该何去何从?

发表时间:2018-7-31 10:38:30 编辑:lijia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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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造价工程师新规已经出台,对比之前到底有哪些变化呢?是否会对接下来的考试影响呢?

下面就对新旧规则做了一系列的对比,供大家参考:

1 分级制度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一级),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二级),原则上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2 职称认定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3 增加专业

增加交通运输和水利工程2个专业: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由交通运输部负责;水利工程专业由水利部负责。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4 考试安排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组织的考试制度。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的考试制度。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每年一次,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每年不少于一次,具体考试日期由各地确定;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

5 注册与执业

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经注册方可以注册造价工程师名义从事工程师造价工作。

执业范围: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包括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与咨询等;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协助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开展相关工作,并可独立开展的具体工作。

6 已取得证书的效用不变

本规定发布之前取得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水路水运工程师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以及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效用不变,但并未明确分别并入几级管理。

7 证书与职称挂钩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