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开通注册造价师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系统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10-10 16:41:35 编辑:liuhai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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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是注册造价工程师持续执业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贯穿于注册造价工程师整个执业过程。近日,广西住建厅发布了关于开通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系统的通知,以下是具体内容:

  关于开通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系统的通知

  桂建培〔2019〕61号

  各有关注册造价工程师: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执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建人〔2016〕31号)精神,为注册造价工程师提供继续教育学习平台,缓解继续教育工学矛盾,提高执业素质能力,应广大注册执业人员要求,经研究,决定从今年10月10日起开通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未完成注册有效期内所需继续教育必、选修课学时的造价工程师,可根据岗位要求和职业发展需要,自愿选择参加本网络学习系统的继续教育必、选修课相应课程学习。


  二、培训学时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要求,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每一注册有效期各为60学时。

  本次网络学习系统提供2018-2021年度各30学时的必、选修课内容供学员自主选择。


  三、学习步骤

  (一)需要学习的执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我中心网站(http://www.gxcic.net/gxzczx/)进入“系统快速登录”点击“注册造价工程师必、选修课网络学习”图标,注册缴费后选择相应班级课程并按学时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如原来已注册学习过的学员,请继续使用原账号和密码登录缴费并选择课程学习。具体操作可在登录界面下载“学员学习指南”查看。

  (二)考核方式

  选修课网络学习由本人按要求完成相应课程内容学习并提交审核即可。

  必修课网络学习需完成网上课程学习、考试通过后方可提交审核,考试题目由系统在题库中随机抽取,学员完成了一门课程后点击考试窗口进入考试(一门课程对应一门考试,可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内自由选择考试时间),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可进行补考。


  四、培训费及缴费方式

  (一)培训费

  造价工程师必修课网络学习培训费为210元/人,选修课网络学习培训费为210元/人。

  (二)缴费方式

  培训费收取采取网上缴费方式进行,缴费成功后缴费人须如实填写发票相关信息、联系人及电话;发票由深圳学达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电子发票,发票申请后20个工作日开出。企业缴费登录企业账号在缴费发票一栏下载,个人缴费登录个人账号在缴费发票一栏下载。


  五、其它事项

  (一)各学员在完成课程学习后提交审核,经审核合格,即可在系统中自行打印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二)参加网络学习人员自缴费成功之日起6个月内须完成学习,如超过规定学习时间、考试不合格、替学、替考或核验不合格的学员需重新缴费参加网络学习。

  (三)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我中心网站 (http://www.gxcic.net/gxzczx/)公示公告栏“全区建设执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相关问题解答”。

  (四)联系方式:

  学员在账号登录、网上缴费、发票开具、学习过程、证书打印中如有疑问,请联系:18320842670,QQ:2943327217(常在线);学习成绩核验中如有疑问,请联系:0771-2366190。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