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管理知识要点:职业危害识别、评价与控制

发表时间:2019-7-20 10:49:15 编辑:luopiaop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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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危害识别、评价与控制

  粉尘与尘肺

  能够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称为粉尘。从胶体化学观点来看,粉尘是固态分散性气溶胶。其分散媒是空气,分散相是固体微粒。在生产中,与生产过程有关而形成的粉尘称为生产性粉尘。

  生产性粉尘对人体有多方面的不良影响,尤其是含有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能引起严重的职业病—矽肺。

  生产性粉尘引起的职业病

  生产性粉尘的种类繁多,理化性状不同,对人体所造成的危害也是多种多样的。就其病理性质可概况如下几种:

  ( 1 )全身中毒性,例如铅、锰、砷化物等粉尘。

  ( 2 )局部刺激性,例如生石灰、漂白粉、水泥、烟草等粉尘。 ( 3 )变态反应性,例如大麻、黄麻、面粉、羽毛、锌烟等粉尘。 ( 4 )光感应性,例如沥青粉尘。

  ( 5 )感染性,例如破烂布屑、兽毛、谷粒等粉尘有时附有病原菌。

  ( 6 )致癌性,例如铬、镍、砷、石棉及某些光感应性和放射性物质的粉尘。 ( 7 )尘肺,例如煤尘、矽尘、矽酸盐尘。

  法定尘肺病

  矽肺(发病人数最多)、煤工尘肺(发病人数占第二位)、石墨尘肺、炭黑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发病人数占第三位)、其他尘肺。

  生产性毒物与职业中毒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通常会生产或使用化学物质,它们发散并存在于工作环境空气中,对劳动者的健康产生危害,这些化学物质称为生产性毒物(或化学性有害物质)。毒物毒性危害程度分级分为剧毒、高毒、中等毒、低毒、微毒。

  毒物毒性大小可以用引起某种毒性反应的剂量来表示。

  在引起同等效应的条件下,毒物剂量越小,表明该毒物的毒性越大。

  毒性大的物质不一定危害性大;毒性与危害性不能画等号。氮气是一种惰性气体,本身无毒,一般不产生危害性。但是,当它在空气中含量高,使得空气中的氧含量减少时,吸入者便发生窒息,严重时可导致死亡。在石油化工行业,用氮气的作业场所很多,稍有不慎,就有发生氮气窒息的危险,危害性很大。

  影响毒物毒性作用的因素。化学结构;物理特性;毒物剂量;毒物联合作用(相加作用、相乘作用、拮抗作用)、生产环境与劳动条件;个体状态。

  化学结构。毒性大小依次为:芳烃>醇>酮>环烃>脂肪烃。同类有机化合物中卤族元素取代氢时,毒性增强。

  职业中毒

  (1)急性中毒。由毒物一次或短时间内大量进入人体所致。多数由生产事故或违反操作规程所引起。

  (2)慢性中毒。慢性中毒是长期小剂量毒物进入机体所致。绝大多数是由蓄积作用的毒物引起的。

  (3)亚急性中毒。亚急性中毒介于以上两者之间,在短时间内有较大量毒物进入人体所产生的中毒现象

  物理性职业危害因素及所致职业病

  噪声。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机器转动、气体排放、工件撞击与摩擦所产生的噪声,称为生产性噪声或工业噪声。噪声可归纳为三类:空气动力噪声、机械性噪声、电磁噪声。对应职业病——噪声聋。

  振动。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设备、工具产生的振动称为生产性振动。对应职业病——手臂振动病。

  电磁辐射(1)非电离辐射

  高频作业、微波作业。高频作业主要引起功能性改变;微波对机体的影响分致热效应和非致热效应。

  红外线。对应职业病——白内障。

  紫外线。对应职业病——电光性眼炎。激光。对应职业病——激光所致眼损伤。(2)电离辐射

  凡能引起物质电离的各种辐射称为电离辐射。 如各种天然放射性核素和人工放射性核素、X 线机等。对应职业病——放射病。

  异常气象条件下作业

  (1)高温强热辐射作业。对应职业病——中暑。(中暑在临床上可分为:热射病、热痉挛、热衰竭)

  (2)高温高湿作业。对应职业病——中暑。(3)夏季露天作业。对应职业病——中暑。

  (4)低温作业。易患感冒、肺炎、肾炎、肌痛、神经痛、关节炎等,甚至可导致冻伤。对应职业病——冻伤。

  (5)高气压作业。在加压过程中,可引起耳充塞感、耳鸣、头晕等,甚至造成鼓膜破裂。在减压过程中,如果减压过速,则可引起减压病。对应职业病—

  —减压病、航空病。

  (6)低气压作业。低气压作业对人体的影响主要是由于低氧性缺氧而引起的损害,如高原病。对应职业病——高原病。

  生物性职业危害因素及所致职业病

  1.炭疽病

  人畜共患的急性传染病,炭疽病潜伏期较短。2.森林脑炎

  林区特有疾病,传播媒介是硬蜱,主要见于从事森林工作有关人员。

  补充:莱姆病(新增职业病),以蜱为媒介的螺旋体感染性疾病,主要见于野外工作者、林业工人感染率较高。

  3.布鲁氏菌病(名字有变化)

  人畜共患性传染病,传染源以牛羊猪病畜为主,皮毛加工等类型企业中职业性感染此病。

  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新增职业病(部分补充)

  1.白斑。一般指白癜风,职业性皮肤病。

  2.爆震聋。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3.艾滋病。职业性传染病(限于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