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一级消防工程师考点剖析:石油化工防火

    发表时间:2019-6-14 11:00:57 编辑:xiexiao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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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频考点】

    1.区域规划

    2.平面布置

    3.生产防火要求


    【知识点】

    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应布置在操作地点的下风侧。在多层建筑物内,设置有散发有害气体及粉尘的工艺设备时,应尽可能布置在建筑物上层,如需布置在下层时,则应有防止污染上层空气的有效措施。

    全厂性火炬应布置在工艺生产装置、易燃和可燃液体与液化石油气等可燃气体的储罐区和装卸区,以及全厂性重要辅助生产设施及人员集中场所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火炬与甲、乙、丙类工艺装置,隔油池,天然气等石油气压缩机房,液化石油气等可燃气体罐区和灌装站、油品罐区、仓库以及其他全厂性重要设施等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的要求。距火炬筒30m范围内严禁可燃气体放空。

    放空管一般应设在设备或容器的顶部,室内设备安设的放空管应引出室外,其管口要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2m以上。此外,连续排放的放空管口,还应高出半径20m范围内的平台或建筑物顶3.5m以上;间歇排放的放空管口,应高出10m范围内的平台或建筑物顶3.5m以上;平台或建筑物应与放空管垂直面呈45°。

    在非正常条件下,可能超压的下列设备应设安全阀:

    (1)顶部最高操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的压力容器。

    (2)顶部最高操作压力大于0.03MPa的蒸馏塔、蒸发塔和汽提塔(汽提塔蒸汽通人另一蒸馏塔者除外)。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可燃材料堆场等,应设置在城市(区域)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并宜设置在城市(区域)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应与装卸区、辅助生产区及办公区分开布置。桶装、瓶装甲类液体不应露天存放。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宜布置在地势较低的地带。当布置在地势较髙的地带时,应采取安全防护设施。

    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宜布置在地势平坦、开阔等不易积存液化石油气的地带。四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0m的不燃烧体实体防护墙。

    钢制储罐必须做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钢质储罐接地点沿储罐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30m,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当两条油品装卸线共用一座栈桥或一排鹤管时,两条装卸线中心线的距离为:采用公称直径为100mm的小鹤管时,一般不大于6m;采用公称直径为200mm的大鹤管时,不大于7.5m。

    相邻两座装卸栈桥之间两条油品装卸线中心线的距离,当0者或其中之一用于甲、_乙类油品时,一般不小于10m;当两者都用于丙类油品时,一般不小于6m。卸车线中心线至零位罐的距离一般不小于6m。

    消防车道与装卸栈桥的距离一般不大于80m且不小于15m。

    卸油人员进人岗位后要检查油罐车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作业现场要准备至少一具4kg干粉灭火器、一具泡沫灭火器和一块灭火毯。

    装卸完毕后,应先拆输油管后拆地线,并清除软管、输油臂内的残油,关闭各油舱口和输油管线阀门,擦净现场油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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