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考点:开标相关规定

    发表时间:2018-11-16 15:13:51 编辑:tangmuhan

    字号:T|T

      开标相关规定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地点。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如投标人少于3个,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如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标会议开始后,各投标单位代表(公证机关)确认其投标文件的密封完整性,并签字予以确认。当众宣读评标原则、评标办法。由招标单位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核查投标单位提交的证件和资料,并审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文件的签署、投标担保等,但提交合格“撤回通知”和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撤标单位只宣读其名称。

      唱标顺序应按各投标单位送达投标文件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开标过程应有书面记录备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原创者观点,其内容未经本站证实,优异网校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与优异网校无关;如以上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QQ:824744130,我们将会及时处理。


    最新考试资讯
    最新真题解析
    最新模拟试题
    最新招生简章
    建筑工程项目资讯导航 学历教育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监理工程师
  • 咨询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 造价工程师